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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5-14 浏览: 0

怀化广播电视大学学术报告厅、食堂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怀化广播电视大学学术报告厅、食堂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怀财采计:201820088,委托代理编号:HHYGCG-201801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广播电视大学学术报告厅、食堂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182008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整包1/B0899

怀化广播电视大学学术报告厅、食堂改造工程

1

790473.03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B0899

怀化广播电视大学学术报告厅、食堂改造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详见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社保缴费证明。

2.5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且必须是公告期内出具的证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说明: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若供应商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518 17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盛世华都南区27栋1604)。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人:怀化广播电视大学     

  人:周老师                 

    话:13574587168           

    址:怀化市内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吴女士                           

    话:0745-8779669                 

    址:怀化市盛世华都南区27栋1604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