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与评价
怀化开放大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3-05-26 浏览: 0


怀化开放大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强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规范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怀化开放大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提高学校的声誉和竞争力,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1.0版)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以下办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

一、监控目的

为了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方案》,排查办学风险隐患,聚焦“三乱”治理,规范办学管理行为,提升全市办学体系自查自纠能力,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完善“一体化”质量治理工作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共建怀化开放大学质量文化。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各项工作。

2.工作小组及分工

1)统筹协调组

负责落实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细化协调各项工作安排,督促各教学站点开展自查工作。

2)远程检查组

负责直播课远程听课、评课、网上教学活动评议等工作,专项远程检查工作报告。

3)实地检查组

负责教学站点自查报告和教学检查反馈整改报告审阅、评级,支撑材料审阅,实地随堂听课评课,实践基地走访,师生访谈等工作。

4)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设于教务科

主任:石林

副主任:夏莹、舒军羽

专干:陈楚轩

三、监控标准

《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1.0版)》

四、监控实施方法

(一)招生

招生督导,每个学期三次。由“校领导+科室负责人”组建督导组,到各个教学点开展招生督导,监督教学点规范招生。督导内容:教学站点的建设、招生计划、招生过程等

(二)教学教务管理

综合教学检查,每年开展一次。由教学与学生管理科牵头,对教学站点的教学管理、教务管理的全过程,由“校领导+科长+相关科室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规范教学教务管理。检查内容包括:入学教育、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

专项教学检查,每学期开展一次。由教学与学生管理科牵头,根据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如网上教学检查、考试检查等。

自查自纠。教学站点根据国开综合教学检查相关要求和分校工作部署,对教学工作组织落实、三乱治理、体系办学评估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结合分校教学检查问题反馈,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

五、工作要求

1.全市办学体系应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开、省校及分校下发的文件、通知精神,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摆立行立改。

2.统筹推进各项检查工作,务求创优提质实效。

3.各教学站点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数据信息准确无误。检查期间,分校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设立网上监督举报信箱654429474@qq.com,接受监督。

六、结果使用

分校印发检查结果通报。将摘选典型案例纳入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对检查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教学站点,将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如停招、停考等),持续跟踪督导整改落实。检查和整改结果将作为教学站点资源配置(如评优评先、评审推荐等)、办学业务管理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怀化开放大学

                              2023年2月26日